以工代赈项目应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国家发改委解读
来源:中国青年网 日期:2025/5/3 9:33:01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以工代赈项目应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国家发改委解读代新征程的以工代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考虑到现行《管理办法》已出台8年时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问:《管理办法》主要从哪些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以工代赈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答:《管理办法》明确了以工代赈“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宣传激励等工作机制,明晰了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受益对象、建设领域和赈济模式,规定了以工代赈年度计划分解下达要求和专项资金实施范围、建设领域、资金投向及使用要求,强调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等政策目标,新增了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等内容。总的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具体要求,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以工代赈政策内涵、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的提升完善。
问:《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以工代赈项目是指哪一类项目?它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其它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有什么区别?
答:以工代赈项目特指使用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安排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专门项目,这类项目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都有严格的要求。如,为调动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积极性,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原规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的是各有关部门专项资金,仍由各有关部门按行业规范管理,在这类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并不是要把其变成以工代赈项目,也没有对其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作出硬性要求,主要目的是在保证项目原有组织管理方式基本不变,并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效率的前提下,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部分能够用人工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从而为当地提供更多工作岗位,吸纳带动更多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