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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助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6:34:26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深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助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来源: “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实施方案》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就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有关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通企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这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创新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深刻认识“一网一门一次”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高度体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贯宗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考虑公务人员履职行政中的行政办公需求,同时转变观念、换位思考,将政务信息化工作重心转变到老百姓日常办事创业的实际需求上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抓手。助推各地区各部门破除审批关卡、打破证明围城,为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提供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于群众来说,政府的形态不再是一个个的部门,而是一个综合集成的“一站式”政府。目前政务服务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通过“互联网+”的创新模式,将成为“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重要抓手。
(三)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切实打破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的服务瓶颈,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与业务协同,构建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让“数据多跑路”,筑牢 “一网一门一次”的坚实基础
“一网通办”,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整合网上服务资源,连通各个网上办事渠道,逐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 “一张网”。“只进一扇门”,要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最多跑一次”,要求以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精简办事材料和环节,推动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
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前台要以面向公众服务为中心,充分体现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后台要以数据共享为中心,构建“三融五跨”的支撑体系,为前台服务质量提供保障。为加快推动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目标,《实施方案》从完善共享交换体系、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和加强数据安全几个方面做出了工作部署,筑牢共享根基,让“数据多跑路”。
(一)构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支撑“数据多跑路”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实现“数据多跑路”的核心技术支撑,发挥信息资源目录中心、共享交换服务中心、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的重要作用。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完善平台数据调度功能,加强数据供需对接匹配,使其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调度能力,及时响应各地方、各部门服务需求。
建立数据共享授权机制和限期反馈机制。按照数据共享条件和共享接口管控要求,明确授权主体和授权流程。规范数据申请审批使用统一流程,明确申请条件,不断提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响应水平。
(二)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让“更多数据能跑路”
高质量数据资源是数据畅通流动、开放共享的基本条件。加强纸质证照类照面信息的数字转化,切实加强数据治理,建立数据的动态更新流程,有效提升数据质量。
加快建设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基础信息资源具有基准性、稳定性、共享需求普遍的特点,要遵循“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持续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社会信用信息库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完善。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和面向社会进行数据开放的基础和依据。目录质量直接影响政务信息资源检索、定位与获取的效率和服务的可用性,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建立以应用效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持续推动数据资源目录完善。
梳理数据共享需求,明确数据共享责任。梳理省、市、区县、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对国家的数据共享需求,推动相关部门新增数据共享服务,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确保数据共享能够支撑政务服务,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
(三)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打通“数据断头路”
目前,地方存在信息共享和业务应用两张皮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将打通信息孤岛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两项不相关的工作,导致很多基层政务服务大厅尚未接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体系,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始终难以解决,影响群众获得感。例如,某地市九成应用系统由省级和国家部门统一建设部署。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使用54个业务系统为群众办事,其中国家部门建设部署的系统有25个(9个在部门专网上),省级部门建设部署的系统有25个(13个在部门专网上),地市级建设部署的系统只有4个(全部署在部门专网上)。打通市级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和国家、省级应用系统困难,数据互通、业务协同难以实现。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特别是上级机构的垂直信息系统改造对接,避免“数据断头路”,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切实提高基层窗口工作效率。
抓好信息系统清单管理,将信息系统清单作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联合管理的重要抓手,加强审计监督和督查问责,切实避免边整合共享,边新建“孤岛”。建立相应的配套推进机制,对于未按照要求改造和对接的部门,不再批复和拨款建设新建项目,不再拨款支持存量项目运营维护。
(四)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让“数据敢跑路”
建设和完善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是顺利推进和有效实现政务信息共享的必要前提。数据集中和共享给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带来新的难题,数据共享形成的广泛接口互联增加了攻击防范的难度,数据的交换流转环节增多导致泄露风险加大,海量数据集中带来了整体泄露危险。
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监督防范,多措并举。在安全能力方面,要不断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水平,各级政务部门也要做好自身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在管理制度方面,要加快研究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建立大数据安全应急机制,降低数据共享安全风险。
三、充分发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公共基础支撑作用,深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以来,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网络通”基本实现。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省、地市、县纵向覆盖率分别为100%、100%和96.1%,中央层面接入148个中央政务部门和相关单位,地方层面接入24.4万个机构,各级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接入1967个。二是重点领域实现“数据通”。国务院部门第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确定的16个部门69项信息694个数据项,已经可以通过共享平台提供服务。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发布中央部门共享目录15052条,发布地方共享目录 47.35万条,发布服务接口530个。三是“业务通”取得初步成效。国家发改委信用信息、公安部人口基础信息、市场监管总局企业基础信息、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信息等提供查询/核验服务567.32万次,提供数据交换322.32亿条;在学籍学位学历认证、企业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精准扶贫、职业资格认定等20个重点领域30个试点开展示范应用,试点地区、部门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的数据对接,促进“纵横联动”和“放管服”改革在重点领域落地见效。
目前,整合共享还只是在试点地区“点”上的局部突破,群众办事的“毛细血管”还远未疏通。下一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将围绕加快推动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目标,在完善平台体系、拓展共享应用、完善制度流程、强化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数据通”、“业务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夯实基础,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和应用力度,打造数、云、管、端的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覆盖,推进各级政务部门整体网络接入,加快实现各级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网络接入;进一步完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实现国家平台与地方平台的多级对接互通,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加快建设国家数据开放网站,支撑构建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二)促进共享,扩宽数据共享范围
加强国务院第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的监测分析,推动面向基层政务大厅的数据共享应用;围绕省市县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梳理第二批共享责任清单,确保数据共享能够支撑政务服务,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
完善数据目录资源体系,提升目录“含金量”,提高目录挂接实体数据资源的比例,切实发挥目录的索引导航作用。
(三)完善制度流程,提高平台服务效率
按照“统一受理、平台授权”的要求,抓紧制定《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服务接口管理办法》,规范数据共享申请、审批和使用流程,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按规定开展数据共享工作。
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疑义数据反馈和校核机制。使用部门对获取的共享信息有疑义或发现有明显错误的,通过共享平台及时反馈,提供部门对疑义数据及时核实,数据确实有误的,提供部门及时予以纠正,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四)多措并举,构建网络安全信息保障体系
强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等级保护管理和安全防护;研究推进共享数据分类分级,加强安全传输、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和全流程审计,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环节的数据安全;加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数据安全应急机制,降低数据集中后的整体泄露风险;推进国产密码应用,研究数据标签技术机制,发挥密码在保护数据安全方面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徐春学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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